股債“雙輪驅動”:資本市場服務科創企業高質量發展的成效與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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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證數據有限責任公司 王俊 趙怡文 呂昕桐
◇?本文原載《債券》2025年1月刊
摘? ?要
科技創新是發展新質生產力的核心要素。資本市場通過多層級資本市場建設和股債“雙輪驅動”的融資支持推動創新資本形成,為科技創新類企業提供直接的融資渠道,是科技創新的重要保障。本文梳理了資本市場支持科創企業的政策和成果,并針對當前主要問題提出政策建議。
關鍵詞
資本市場 科技創新 科創企業 新質生產力 科創債
科技創新能夠催生新產業、新模式、新動能,是發展新質生產力的核心要素。科創企業在技術創新、管理創新和商業模式創新驅動下,通過高效的資源配置和智能化的生產流程,聚焦信息技術、新能源、高端裝備制造、生物醫藥等戰略性新興產業,運用大數據、人工智能和物聯網等先進技術,實現精準決策,快速響應市場需求,推動發展新質生產力。近年來,資本市場不斷深化改革,提升制度的包容性,促進科技創新資本形成,服務科技創新,培育新質生產力新動能。
資本市場支持科創企業發展的政策背景
科創企業通常具有“高風險、輕資產”的特征,部分科創企業常常面臨融資難、融資慢等問題。
資本市場積極推動構建科創企業股債融資支持體系,提供多元的融資方式和靈活的資金用途,適應新質生產力投入大、周期長、研發及商業環境不確定性高等特點。2019年,科創板正式開市;2021年,滬深交易所啟動科技創新公司債(以下簡稱“科創債”)試點工作;同年9月,北京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北交所”)成立,為服務創新型中小企業發展邁出了重要一步;2022年,科創債試點轉常規,創新創業公司債券納入科創債統籌管理,并進一步完善發行主體、資金用途、信息披露和配套安排等制度措施。
相關政策密集出臺,大力推動資本市場支持科創企業發展。2023年4月,中國證監會發布《推動科技創新公司債券高質量發展工作方案》(以下簡稱《工作方案》),在縮短審核注冊時限、鼓勵優質企業發債、提升科創債流動性和證券公司執業能力等方面堅持制度創新,積極引導各類資金加快向科技創新領域聚集。2024年4月19日,中國證監會發布《資本市場服務科技企業高水平發展的十六項措施》(以下簡稱《措施》),從上市融資、并購重組、債券發行、私募投資等各方面對科創企業進行支持。6月19日,中國證監會發布《關于深化科創板改革 服務科技創新和新質生產力發展的八條措施》(以下簡稱《科創八條》),支持科創屬性突出的優質未盈利科創企業上市,在科創板市場提升對新行業、新業態、新技術的包容性,發揮好科創板制度改革“試驗田”的作用。9月24日,中國證監會發布《關于深化上市公司并購重組市場改革的意見》(以下簡稱《并購六條》),積極支持上市公司圍繞戰略性新興產業、未來產業等進行并購重組,引導更多的資源要素向新質生產力方向集聚。
資本市場支持科創企業發展的成效
(一)多層次資本市場助力戰略性新興產業1發展,股債“雙輪驅動”為科創企業提供融資沃土
股票市場方面,多層次資本市場創新的重點在于塑造功能互補、錯位發展的市場格局。其中,科創板突出“硬科技”2定位,創業板服務成長型創新創業企業,北交所和全國股轉系統(以下簡稱“新三板”)為服務中小企業主陣地。各層次市場間既有明確的定位、分工,又能實現功能互補,為科創企業提供更加廣闊的融資平臺和發展空間。
科創板、創業板和北交所為戰略性新興產業企業提供了較好的融資平臺。截至2024年末,科創板、創業板和北交所戰略性新興產業上市公司合計1767家,占比高達93.99%3。其中,科創板上市企業均屬戰略性新興產業,581家企業累計獲得近萬億元融資,總市值超7萬億元;創業板的戰略性新興產業企業達931家,市值約7.8萬億元,企業數量和市值占比分別為68.21%和62.32%;北交所的戰略性新興產業企業有250家,市值約為6415億元,企業數量和市值占比分別為95.42%和96.24%。
債券市場方面,科創債的推出有助于不滿足上市條件的科創企業進行融資。目前,科創債發債主體范圍不斷擴大,不僅包括科創類企業,還包括募集資金投向科創領域的科創升級、科創投資和科創孵化類發行人。科創債配套措施及支持政策不斷優化,“即報即審、審過即發”的綠色通道機制已建立,允許符合條件的科創企業參照適用知名成熟發行人制度,大幅縮短科創債的審核注冊時限。在政策支持下,科創債發行規模和占比逐年增加。2021—2024年,科創債分別發行166.6億元、1028.40億元、3645.40億元和6136.86億元,累計為335家企業提供超1萬億元融資支持,占全部公司債的比重從0.4%上升至15.53%。同時,中長期期限的科創債占比明顯增加。2024年,1年及以下、3年、5年、10年及以上科創債的發行規模占比分別為0.33%、33.03%、42.81%和20.42%。其中,10年及以上期限的占比較2023年提高15.10個百分點,這表明對科創企業的長期資金供給有所增加,與科創投入、科創企業發展周期更為匹配。
(二)精準支持高科技產業,推動關鍵核心技術攻關
《措施》指出,優先支持突破關鍵核心技術的科創企業在資本市場融資。《科創八條》建立健全機制,服務核心技術攻關的“硬科技”企業股債融資。
股票市場方面,科創板、創業板、北交所涌現出一批市場認可度高、行業影響力大的新質生產力標桿企業,重點產業鏈的示范效應和集聚效應愈發顯著。以集成電路公司為例,在科創板、創業板、北交所上市的該類公司分別為85家、17家、1家,合計占A股同行業上市公司總數的96.26%。
債券市場方面,成本低且兼具股債屬性的可轉債逐漸成為專精特新企業的重要融資工具。截至2024年末,專精特新企業和高新技術企業存續可轉債共254只,主要分布于基礎化工、電力設備、機械設備等25個行業,債券余額合計2334.02億元,其中定向可轉債46只,債券余額合計8.52億元。2024年,該類轉債平均漲幅為1.46%,表現優于滬深交易所整體水平,平均成交量為177.5億元,活躍度較高。
(三)支持科技高新企業并購重組,健全股債“綠色通道”機制
《科創八條》和《并購六條》鼓勵科創企業圍繞戰略性新興產業實施并購重組。對突破關鍵核心技術的企業,建立“綠色通道”機制,加快審核速度,提升并購便利度,為資本市場支持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和“硬科技”企業的發展創造了良好條件。自2024年9月24日《并購六條》發布以來,上市公司重組提速,至年末共有127家上市公司披露重大事件重組計劃,半導體和生物醫藥成為并購市場的熱門領域。
上述政策明確了“向新質生產力轉型”和“加強產業聯合”兩個核心發展方向,不僅鼓勵科創企業產業鏈上下游的橫向并購重組,增強“硬科技”“三創四新”5屬性,還鼓勵科創企業跨行業縱向并購,加快向新質生產力轉型步伐。自《并購六條》發布以來,一方面多家高新技術公司積極籌劃產業鏈并購,涉及金額高達數億元。另一方面跨行業并購案例增多,且交易標的多為半導體、電子設備等“硬科技”企業,部分上市公司嘗試跨界并購以拓寬業務領域,助力傳統產業轉型為新興技術產業,同時為科創企業提供更好的股權融資機會。
(四)加大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等產品創新力度,豐富科技創新指數品種
《工作方案》和《措施》中多次提到推動科創企業發行REITs,支持有條件的新基建、數據中心等新型基礎設施及科技創新產業園區等發行科技創新領域REITs。科技創新產業園作為科技創新和產業聚集的重要載體,在培育新質生產力和服務科技創新過程中起到了關鍵作用。發行REITs既能提高工業用地利用效能和推進產業升級,又能打造可持續的資本市場投融資模式,激發產業園區運營活力,助力科技創新生態高質量發展。目前,在已上市的16只園區類基礎設施公募REITs中,已有1只科技創新產業園REITs。
股票指數方面,科創板200指數、科創板半導體材料設備指數、科創板創新藥指數等產品相繼發布,已形成涵蓋“寬基+主題+策略”的指數體系,指數產品總規模近2900億元,占科創板流通市值的6.5%,引導資金持續投向“硬科技”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服務新質生產力發展。同時,以公募基金為代表的機構投資者在科創指數不斷豐富的背景下,創立了多只與科創相關的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ETF)。自2024年6月19日《科創八條》發布至年末,全市場共成立科創相關ETF10只,吸收增量資金超35億元。
債券指數方面,科創類債券指數體系穩健發展。中證指數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發布了中證科技創新公司債指數系列(8條),目前已有不同類型的指數16條,其中,科技創新公司債指數(932158)樣本數711只,反映出相應科創債的整體表現。截至2024年末,其年漲幅為6.28%,年化波動率約為1.57%。
(五)產業集聚與資本集聚相互促進,推動“科技—產業—金融”良性循環
產業龍頭企業在長三江、珠三角和京津冀聚集現象顯著,科技創新類首次公開募股(IPO)公司和科創債發債企業在上述重要經濟區域中占比較大。資本市場發揮資源配置作用,引導資本向科創企業和新質生產力不斷集聚,助力加強現代化產業體系建設。
股票市場方面,2022—2024年,A股IPO公司數量為841家,長三角、珠三角、京津冀地區企業IPO數量共603家,占比為71.70%。其中,上述地區的半導體材料產業上市公司數量和市值占比均超過八成;集成電路產業上市公司數量占比超過八成,市值占比近七成;生物產業上市公司數量和市值均超過六成。產業集聚效應明顯。
債券市場方面,2021—2024年,京津冀、長三角和珠三角科創債發行規模分別為4424.15億元、16813.51億元和868.50億元,發行只數分別為347只、215只和94只,合計規模和只數占比分別為65%和68%。其中,北京、廣東、江蘇和上海等地科創債發行數量居前,北京作為央企集中注冊地,科創債發行規模和只數遠超其他省份。
資本市場支持科創企業發展有待優化
(一)科創企業在不同證券市場間股權融資轉換制度尚不健全
現階段,科創企業股權融資轉換以區域股權交易中心到新三板升級轉板,以及新三板內部之間的轉板為主。北交所已經初步建立與滬深交易所之間的轉板機制,為符合條件的企業提供從北交所轉板至滬深交易所的路徑。但新三板與滬深交易所之間的雙向轉板制度尚未推出,不同交易所和證券市場間股權融資相互轉換制度還不夠完善。中小科創企業轉板靈活度較低,亟須完善轉板制度,滿足企業不同發展時期的融資需求。
(二)科創債發行主體中民營企業占比較低
目前,科創債的發債主體以國企為主,民營企業發行金額雖有增加,但是占比仍然較低。科創型民營企業可能存在內部治理不完善、財務管理制度不健全等問題,創新技術研發本身具有高投入、高風險的特點,增加了民營企業發債難度。
(三)支持科創企業發展的金融產品有待進一步豐富
一是盡管數字基礎設施REITs的概念已經提出,但出于資產剝離與驗證、數據安全等多方面考慮,數據中心REITs一直未通過審批。基礎設施建設和完善是科創企業發展的基石,數據基礎設施的建設往往需要較大的資金支持,需進一步豐富投融資工具。二是目前掛鉤科創債指數的基金較少。一方面,科創債指數作為較新的投資工具,市場對其認知度和接受度還較低;另一方面,科創企業通常具有較高的不確定性,其債券風險評估較為復雜,投資者在選擇科創債指數基金時較為謹慎。
(四)引導中長期資金入市的機制建設尚需完善
長期以來,我國資本市場存在中長期資金不足的問題。在資本市場中,個人投資者過多,短期投機行為盛行,資金難以形成長期穩定的投入,致使具有長期價值的新質生產力項目不易獲得充足的中長期資金支持,阻礙了科創企業的長期創新和發展。因此,亟須完善引導中長期資金入市的機制。
促進資本市場服務科創企業高質量發展的建議
(一)促進證券市場間互聯互通,為科創企業提供全生命周期融資支持
一是充分發揮區域性股權市場的創新試點作用,幫助處于初創階段的科創企業突破門檻限制。進一步提升市場的包容性和靈活性,將區域股權市場作為小規模企業“萌芽期”融資的重要支持平臺,扶持初創期企業。二是優化多層次資本市場結構,鼓勵構建轉板體系,形成區域性股權市場、科創板、創業板、主板等多層次股權融資生態體系。通過完善轉板機制,資本市場可以更好地支持中小企業在不同生命周期階段的融資需求。例如,重慶股份轉讓中心已為重慶思普寧等專精特新企業開通綠色通道。
(二)加快發展國內高收益債券市場,提升民營科創企業發債占比
近年來,有關部門密集出臺了一系列文件推動發展高收益債券市場,增強債券市場支持科技創新能力,強調面向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需求建立高收益債券專屬平臺。高收益債券市場的建設能有效促進科技型中小企業發行債券。應繼續鼓勵政策性機構和市場機構為民營科創企業發債融資提供增信支持。加快建設多層級資本市場,鼓勵符合條件的科技型中小企業發行科技創新高收益債券,為其提供直接融資支持。
(三)支持金融機構加強產品創新,不斷提升產品的廣度和精度
科技創新需要大量研發投入和基礎設施建設,離不開金融力量的支持,需不斷提升金融產品的廣度和精度。
從產品的廣度來看,不同發展時期和類型的科創項目風險差異性較大,應鼓勵證券基金行業加強產品體系建設,明確自身風險定位,不斷開發科創類主題產品,提高主動管理能力,積極引導金融資源投向科技創新領域。有實力的金融機構應整合資源,與其他金融機構協同發力,提供投、貸、債、股、保、租等全鏈條服務。
從產品的精度來看,金融機構在設計產品之初要明確產品風險,通過創新解決掣肘問題。以數據中心REITs為例,可通過制度條款和產品設計逐步協調數據信息安全與融資需求之間的矛盾,助力我國科技基礎設施高質量發展,推動數據要素賦能新質生產力發展。
(四)培育壯大長期資本,完善融資全鏈條政策環境
科技創新本身具有高度不確定性,需要完善“募投管退”全鏈條政策環境,提升科創企業對耐心資本的吸引力,為科創企業長遠發展提供有力支持,為新質生產力的培育提供金融保障。
一是在募集資金端,拓寬資金來源,鼓勵保險資金、養老金、社保基金等長期資金積極參與投資,支持創業投資機構通過發行債券等方式籌集長期穩定資金。二是在投資端,關注優質項目,聚焦具有原創能力、代表性的科技創新領域。三是在管理端,優化管理體制,加強對政府和國企出資基金的管理,改革并完善基金的考核機制以及容錯免責機制。四是在退出端,充分發揮滬深交易所主板、科創板、創業板和北交所、區域性股權市場及其專精特新專板功能,拓寬并購重組退出渠道。(本文觀點不代表作者供職單位意見)
注:
1.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分類為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高端裝備制造業、新材料產業、生物產業、新能源汽車產業、綠色環保產業、航空航天產業和海洋裝備產業。
2.硬科技是指經過長期研發、持續積累形成的高精尖原創技術。
3.本文數據均來自Wind數據庫。
4.定向可轉債是指上市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用于融資的可轉債。
5.“三創四新”中“三創”指創新、創造和創意,“四新”指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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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簽: 雙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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