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銘智能被立案,曾3年調減利潤5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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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銘智能(維權)(股票代碼:300462)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于2024年9月6日收到了中國證監會的《立案告知書》。根據公告,證監會將對公司進行立案調查。華銘智能表示,將積極配合調查,并繼續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此次立案的原因尚不明確,但華銘智能曾在2023年10月27日因會計差錯更正及相關定期報告更正發布公告,并于2023年11月24日收到上海監管局的警示函。
更正公告顯示:華銘智能的子公司北京聚利科技有限公司在2019至2021年度期間,依據委外研發合同、發票、付款等信息,在未形成委外項目進展、用途、輸出成果,也未對聚利科技的生產及創收產生實質性影響的情況下,錯誤地將承接項目所發生的居間、代理等銷售費用計入研發費用。
這一會計差錯導致華銘智能對前期財務數據進行了更正,具體影響如下:
1、2019年度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調減130.87萬元,占調整前凈利潤的0.47%。
2、2020年度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調減2,563.45萬元,占調整前凈利潤的20.16%。
3、2021年度凈利潤調增2,694.32萬元,占調整前凈利潤的14.20%
三個財年共計調減了5000多萬的凈利潤,而公司在2022年的凈利潤也不過6000萬元。
在收到立案告知書后,華銘智能的股價出現了顯著下跌。2024年9月9日,公司股價7.25元開盤,較前一交易日下跌近20%。這表明市場對立案消息的反應是負面的,投資者信心受到了影響。
此外,由于華銘智能被立案調查,受損的投資者可能有機會提起索賠。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如果上市公司因虛假陳述等證券欺詐行為導致投資者權益受損,應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張海峰律師提醒,上市后到2024-09-06之間買入股票,且在2024-09-07收盤時賣出或仍持有。而推定受損的投資者可以登記維權索賠。(華銘智能維權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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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類索賠案件為風險代理,前期不收取律師費,勝訴后按賠償金額的一定比例支付律師費,未獲賠無需支付律師費。
(本文由北京元吉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張海峰供稿,不代表新浪財經的觀點。張海峰律師,從事證券維權股票索賠近十年。索賠成功案例包括但不限于:雅百特、澄星股份(維權)、億晶光電、順灝股份、上普、方正科技、方正證券、安碩信息、聯建光電、超華科技、爾康制藥、龐大集團、佳電股份、三維絲、中安科、升達林業、天翔環境、三房巷、祥源文化等案件。)(張海峰律師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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