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興能源因未披露重大訴訟及進展情況,遭證監會行政處罰
2025年2月18日,內蒙古遠興能源(維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遠興能源”或“公司”)發布公告稱,公司及相關當事人于近日收到內蒙古證監局《行政處罰決定書》。上海市信本律師事務所趙敬國律師(執業證號:13101200410820485)提示,于2021年1月31日-2022年4月11日期間買入且有持倉,無論在2022年4月12日及之后是否賣出的投資者,可通過“新浪股民維權平臺”自愿登記索賠。(趙敬國律師專欄)
根據《行政處罰決定書》,經查:遠興能源未按規定披露涉及公司的重大訴訟及進展情況。2009 年遠興能源與中煤能源簽訂協議轉讓蒙大礦業股份并增資擴股,后因礦權價款問題,蒙大礦業被烏審旗國資公司起訴,訴訟標的金額占遠興能源經審計凈資產比例較高,可能對公司經營情況和股票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但遠興能源未及時披露,也未在定期報告中披露。上海市信本律師事務所趙敬國律師認為,于2021年1月31日-2022年4月11日期間買入且有持倉,無論在2022年4月12日及之后是否賣出的投資者,均可發起索賠登記。
信本股民索賠團隊提醒,遠興能源收到證監局《行政處罰決定書》,因此受損的投資者,可自愿發起索賠登記。
維權條件:
遠興能源:于2021年1月31日-2022年4月11日期間買入且有持倉,無論在2022年4月12日及之后是否賣出。(具體賠付范圍由法院確定)(遠興能源維權入口)
(本文由上海市信本律師事務所合伙人趙敬國律師供稿,不代表新浪財經的觀點。趙敬國律師,于1999年取得律師資格,法學理論知識扎實,曾在高校任教。2004年起開始律師執業,承辦過千余起各類訴訟案件,積累了十分豐富的爭議處理經驗,尤其擅長處理證券糾紛、金融、不良資產等方面的業務。執業至今,趙敬國律師代理投資者訴多家上市公司索賠案件,已經勝訴或已經獲賠的案件包括中安科索賠、中兵紅箭索賠、步森服飾索賠、中潛股份索賠、奧瑞德索賠、獐子島索賠、天神娛樂索賠、撫順特鋼索賠、飛樂音響索賠、香溢融通索賠、延安必康索賠、歡瑞世紀索賠、紫晶存儲索賠、澤達易盛索賠、安妮股份(維權)索賠等。)
標簽: 遠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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